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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3月11日晚间,志特新材发布公告称,自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3月11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志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50元/股的130%(含130%,即16.25元/股);若在未来触发“志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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