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APP
安卓
IOS
证券日报微信
证券日报微博
证券日报网讯 2月13日晚间,亚太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亚太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航科技”)于近日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32000533,发证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有效期为三年。本次是亚航科技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亚航科技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即2024年至2026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编辑 王雪儿)
多地召开“新春第一会” 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等被“置顶”
随着春节假期结束,全国多地在蛇年首个工作……[详情]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8001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18190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