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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1月8日晚间,荣晟环保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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