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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9日晚间,晶澳科技发布公告称,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晶澳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一个月内(即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19日)如果再次触发“晶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2025年1月20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晶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晶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编辑 楚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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