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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独角兽”回归提速 首批数量会很少

2018-03-20 16:40  来源:证券日报网 侯捷宁 朱宝琛

    本报记者 侯捷宁 朱宝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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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采访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过去一些“互联网+”的企业总是到海外上市,现在我们已经要求有关部门完善境内上市的制度措施,欢迎他们回归A股,同时要为境内的创新创业企业上市创造更加有利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总理对互联网企业的表态意味着‘独角兽’的回归速度会加快”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认为,互联网企业回国内上市将通过三个途径:一是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保证原有公司的框架和股东不发生改变,同时,也能让国内投资者享受到互联网发展的红利,这也是非常具有现实可行性的一种回归方式;二是可以通过在当地退市,通过IPO的方式回归A股;三是通过借壳的方式回归A股,例如:360的回归。

    对此,国信证券发展研究总部研究员杨高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也认为CDR是解决两地的法律、两地监管的有效措施。他认为,CDR的推出有三大意义。

    一是大力推进新经济,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已经成为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破解经济发展深层矛盾和问题的必然选择。大力发展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主要特征,以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为支撑的新经济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抓手。

    二是提升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影响力。CDR的推出是中国融资国际化的重要一步,未来CDR的企业范围也将从服务科技股回归逐渐扩展到境外优质企业。对于发行和交易存托凭证的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来看,存托凭证市场的发展是该国资本市场国际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该国金融深化的重要标志。存托凭证市场发展有助推动国内外资本市场之间的良性互动,丰富资本市场的交易品种,增加国内投资者投资渠道,分享国外企业成长红利,提升资本市场中介机构的国际化经营能力等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为投资者分享中国新经济企业红利开辟新渠道。由于历史原因,一些代表中国新经济的科技股并没有在A股上市。以互联网企业为例,从第一家于1999年海外上市的中华网算起,互联网企业海外上市道路已经走了近20年。在过去的二十多年来,互联网的发展如同高速铁路般迅猛,进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互联网+”代表了中国经济最具活力、最具动能的新动力。然而中国互联网各个细分领域的巨头公司基本上都没有在A股市场上市,因此,通过CDR形式让科技股特别是独角兽企业回归,让A股投资者可以购买这些优质公司的股票,分享这些企业成长的成果。

    财富证券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赵欢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结构仍然是传统产业为主,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这既不能完全反映中国经济发展的真实面貌,也不能与新经济对资本市场的需求实现有效衔接。因此,这就需要推出一系列的新举措,支持包括"互联网+"等在内的新经济、新业态的企业发展。

    赵欢表示,"互联网+企业"主要在于凭借其独有的核心技术或颠覆性的商业模式,深入挖掘新经济中的巨大机遇。"互联网+"企业回归上市,有助于提高A股上市公司整体质量,有利于形成融资和投资良性共赢的态势,引领未来投资者对价值成长投资热潮。

    “能回归A股的互联网企业一定是优质的企业,龙头企业,不会大批量回来”李大霄表示,“独角兽”的回归使得A股市场能够成为由传统企业和新兴行业共同组成的一个多种多样性市场。但他同时强调,需要提醒投资者的是,投资创新型蓝筹公司时,最佳的买入点不是在它上市的时候,而应该是初创期或者在它被市场冷淡之后,对于这些企业一定不要追高,高估值高风险,可以等它到比较适中的价位以后,再进入可能会相对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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