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微信

证券日报微博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财经频道 > 宏观经济 >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推动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不留痕”

2025-05-27 17:34  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报讯 (记者韩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5月27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已经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不再公示相应的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信息,实现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不留痕”。

    截至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累计停止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信息4842.47万条。涉及经营主体2551.24万户,其中企业501.53万户、个体工商户2013.47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6.24万户。

    新修订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已于2025年5月1日施行。经营主体申请移出异常名录并通过审核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停止公示相应的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信息。这一举措积极回应了经营主体关切,提升了信用修复的有效性,营造了更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将进一步提振市场发展信心,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编辑 张昕)

-证券日报网
  • 24小时排行 一周排行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社有限责任公司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240020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京B2-2025045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201377号京ICP备19002521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

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

官方客户端

安卓

IOS

官方微信

扫一扫,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