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左永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融资等多个层面均有具体部署,如研究放宽小微企业贷款享受风险资本优惠权重的单户额度限制,对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等。
专家认为,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是经济微观活力和吸纳就业的阵地所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利于推动经济转型和稳定就业
■本报见习记者 孟珂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根据实际情况,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支持中小企业吸纳就业。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哲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为小微企业减税政策超出市场预期,在宏观经济压力较大的背景下,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的融资和拓展市场难度都在加大,前期去杠杆对于这些企业的中长期影响仍未完全消除,对这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有利于帮助更多的企业渡过初创期的难关,提升企业家持续经营和增加投资信心。
据了解,今年1月1日起,国家就开始实施新一轮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此外,4月1日起实行的增值税下调以及5月1日将要实行的社保费率稳降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都使得企业有了满满的获得感。
对此,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以来给小微企业减税的力度较大,可以有效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一是覆盖范围大,普惠性减税惠及绝大多数小微企业。二是直接减税多,扩大优惠税种覆盖范围,由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扩大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8个税种和两项附加。三是税收优惠方式简单易行,有利于小微企业申报。
吴琦还表示,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是我国经济体系中最具活力和创新性的组成部分,作为就业大户,是稳就业的重要支撑。这些企业规模虽小,税率低于大企业,但企业作为弱信用资质主体,在市场准入、融资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经济增速下行期经营困难更大,对于税费的承受能力更差。实施普惠性减税,有利于增强这些企业的获得感,降低创新成本,促进扩大就业。
刘哲也认为,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是经济微观活力和吸纳就业的重要阵地所在,加大对于这些企业的支持力度,有利于推动经济转型和稳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