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诗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改革加快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决策部署,近期,国家发改委振兴司召开2018年度工作务虚会,谋划东北振兴重点工作。
国家发改委振兴司认为,随着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实施逐渐深入,东北三省经济运行出现了积极变化,回稳向好态势更加明显,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长期以来困扰东北地区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彻底解决,新产业、新动能、新优势的主体地位尚未形成,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振兴还需付出更大努力。
有关数据显示,2017年,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地区生产总值分别达到23942亿元、15289亿元和16200亿元,增速分别为4.2%、5.3%和6.4%(同期全国增速为6.9%),与去年相比分别增加5.4、-1.6和0.1个百分点,回稳向好态势更加明显,特别是辽宁省主要经济指标均由负转正,经济增速结束了连续两年全国垫底的局面,筑底回升趋势明显。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新闻发言人严鹏程此前表示,2018年,国家发改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加快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
一是开展东北地区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对投资营商环境进行督查评估,支持东北地区继续转变政府职能,引入推广“最多跑一次”改革。
二是推进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继续组织服务型政府“东北行”和培训活动,推动东北地区积极对标学习东部有关省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三是推动落实《加快推进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开展国有企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推进重点国有企业改革脱困,研究推动若干重大企业联合重组。
四是深入推进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引导和带动区域改革发展。
国家发改委振兴司一致表示,新的一年推动东北振兴工作,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家主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按照改革思路要清、改革路径要准、改革方法要活、改革重点要突出,找准突破口,选好着力点,全力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一轮东北振兴重大政策文件落实,为支持东北地区经济全面回稳向好,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