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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面入手促地方债发行更市场化

2018-03-06 00:46  来源:证券日报 朱宝琛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自2015年新的预算法正式实施以来,地方政府债成为了地方政府唯一合法的举债途径。经过三年时间的发展,地方政府债市场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专家表示,发展地方政府债市场,对于规范我国地方政府举债途径,提升债务透明度,降低举债成本等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也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

    不过,地方政府债市场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重要挑战。比如,投资者结构较为单一、流动性不足、市场化程度较低等问题。

    据了解,2016年以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基础上,进行了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尝试,形成了一定规模。除了一般债券,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土地储备专项债、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的试点,并鼓励探索新的专项债券品种,包括在深交所发行市场首只交易所发行的轨道交通项目收益专项债,在推动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化发行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效。

    专家表示,我国地方政府债券长期以来主要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未覆盖所有市场的投资者,投资者群体比较单一,存在流动性比较差、发行承销的市场化程度不足等问题,还需要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市政债的市场化发行经验,进一步扩大交易所发行的规模,推动相关的改革和实践。特别是在专项收益债方面,很多项目都有较好的现金流和稳定回报,完全可以大胆突破,建立更加市场化的发行机制,为地方政府债券更为市场化的发行趟出一条路子。

    首先,吸引更多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增强投资者多元化,降低发行失败风险;其次,打破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分割,建立统一、完备、高效、流动性强的二级市场;第三,吸收证券公司进入承销团,提升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市场化水平;最后,证券公司加入承销团,有利于促进发行人和承销人角色的专业化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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