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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库存制度即将实施 煤价有望上涨至明年1月份

2017-12-21 00:59  来源:证券日报 李春莲

    ■本报记者 李春莲

    临近年底,煤价有望迎来新一轮上涨。

    12月初,发改委公布了煤炭库存制度,对于煤企和电企的最高库存和最低库存标准都做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考核监督机制。对于考核不达标的企业,将进行相应的惩罚。

    该制度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随着2017年年底的临近,煤炭库存制度的实施也进入倒计时。

    按照煤炭库存制度,按照不同环节、区域、企业、时期等因素,确定了相应的库存。煤炭企业库存需维持3天-7天的水平。大部分电力企业库存需维持20天的水平。

    长期来看,煤炭库存制度有望平抑煤价,防止煤价大起大落,稳定煤炭市场。但由于目前正值煤炭消费旺季,电厂日耗维持高位,煤企和电企的库存都不高,不符合煤炭库存制度设定的标准,补库存的需求促使煤价持续反弹。

    数据显示,近一周左右,六大电力集团沿海电厂煤炭日耗持续运行于70万吨以上,并呈现稳定增长态势,季节性消费需求持续释放。截至12月20日,沿海电厂合计煤炭库存跌至1100万吨以下。

    秦皇岛煤炭网认为,传统消费旺季叠加煤炭库存制度实施节点的临近,下游补库需求提升,对价格的接受度同步上涨,支撑沿海煤炭价格走强。

    最新一期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2017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报收于577元/吨,环比上行1元/吨,结束连续三周持平。

    “港口动力煤价格近期持续反弹,铁路运力增加有限,港口市场煤供给持续偏紧,随着电厂日耗的逐步上升,冬季需求逐步累加。”中信证券分析师祖国鹏指出,叠加新的库存制度明年将正式实施,短期补库需求有望增加,推动动力煤价12月份继续回暖,预计此轮补库带动的煤价上涨将持续至明年1月上旬。

    易煤研究院研究员张飞龙也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本轮市场将在1月中上旬将逐步见顶,12月下旬北方港进一步上涨的区间将较为有限。

    12月18日,动力煤期货1801合约价格一度触及698.8元/吨,创动力煤期货价格的历史新高。

    秦皇岛煤炭网指出,该合约临近交割,对现货价格示范效应较强,反映出煤炭市场看涨预期强劲。

    需要一提的是,统计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11月份全国原煤产量29998万吨,同比下降2.7%。这是近8年以来唯一一次11月份单月产量未突破3亿吨。

    12月14日晚间,中国神华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11月份商品煤产量2420万吨,同比下降6.2%,环比增长4.76%;而11月份煤炭销售量3990万吨,同比增长9.6%,环比增长13.35%。

    上述数据都表明,煤炭先进产能释放不及预期。

    同时,为了应对今年冬天出现的“气荒”,发改委要求北京市立即启动华能燃煤机组,减少本市天然气用量,缓解华北地区天然气紧张形势。

    近日,能源局还发文要求,煤炭企业根据采暖季北方地区热力生产用煤需求,合理释放部分煤炭先进产能,保障民生取暖用煤。

    业内认为,燃煤供暖的放开进一步提振了市场信心,用煤旺季加上集中补库存,多因素同时支撑煤价的上涨。

    祖国鹏还表示,展望2018年,供需增量基本可以匹配,行业供需可维持平衡状态,煤价预计将维持高位,大致与2017年持平。龙头上市公司在产量增加的情况下,业绩仍将有一定的增长,预计幅度在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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