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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证监局: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

2020-05-22 13:24  来源:证券日报网 殷高峰

    本报记者 殷高峰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证券法》,由证券日报社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联合主办的第二届"5·19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于5月18日在北京正式启动。今年活动的主题为"新证券法下的投资者保护"。

    5月22日,活动进行到第五天。当天,西安、上海、成都、深圳四城线上投资者保护专场研讨会举行。来自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陕西证监局,深圳证监局,西部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华西证券、海通证券的领导和嘉宾出席专场研讨会。

    积极回报投资者,既是对投资者利益的切实维护,也是增强投资者信心,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的重要前提。

    陕西证监局在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方面有哪些好的经验或做法?近年辖区上市公司在回报投资者方面情况如何?陕西局未来在加强辖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对此,陕西证监局投资者保护工作处处长王明生表示,陕西证监局高度重视辖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积极引导辖区上市公司主动积极回报投资者,不断增加投资者的获得感。

    一是强化现金分红日常监管。结合年报监管,审核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充分关注“少分”“不分”上市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与其利润分配政策是否相符。并且,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编写《上市公司监管工作通讯》下发辖区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进行专项督导,通过案例分析提醒各公司履行好现金分红义务。

    二是督促辖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现金分红相关法规,及时修订公司章程,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目前,陕西辖区上市公司均在其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利分配政策。其中重点明确了现金股利的分配原则、方式、条件、比例、期间间隔,以及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和机制,使公司现金分红有章可循。

    三是加大现金分红宣传力度,强调上市公司履行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义务。陕西证监局着力通过政策宣讲推动公司理清认识,促进公司领会政策理念,深入认识并妥善处理投资者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的关系。

    “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进行投资的主要目的就是获得回报。”王明生表示,通过投资上市公司股票,分享国家经济增长和上市公司成长的红利,是投资者的正当诉求。近年来,陕西上市公司综合采取了派现、转增、派现送股、派现转增、派现送股转增等多种股利分配方式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其中,派现即现金分红占据主流地位。

    据他介绍,近三年,陕西上市公司累计现金分红176.80亿元,占累计实现利润的28.23%。陕西煤业、隆基股份、陕鼓动力、航发动力等20家公司连续3年现金分红,派现金额占比86.44%,其中7家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均在1亿元以上,既保持了分红的连续性,又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

    “下一步,陕西证监局将持续加强辖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王明生透露,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对符合分红条件却长期不分红,以及现金分红信息披露不规范等问题,将严格采取监管措施;二是通过上市公司培训等形式,引导上市公司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完善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三是督促陕西上市公司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利用多种方式回报投资者,实现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和谐共赢。

(编辑 张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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