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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中院向微信发出司法建议 财付通:已启动研讨

2019-12-27 18:25  来源:证券日报网 李冰

    本报记者 李冰

    12月27日,下午16时,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消息称,针对微信查控财产时出现的问题,向微信公司负责电子支付业务的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发出了司法建议。

    北京二中院发出司法建议,要求微信修定系统支持在线划扣、超额冻结,并禁止被执行人开立新账户。

    12月27日,腾讯财付通方面证实此事,并对《证券日报》记者回应表示,对于北京二中院提出的建议,财付通公司十分关注,已经启动内部研讨。目前,法院可依法核查、冻结和扣划被执行人的微信支付账户余额。

    《证券日报》记者看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司法建议称,微信作为电子支付平台,给百姓生活带来便利同时,也成了老赖们快速转移或挥霍财产的渠道。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和微信(腾讯公司)建立了协查机制,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就可以快速查询到被执行人微信钱包内的存款,然后在线冻结,对老赖们产生了极大的威慑,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巨大帮助。

    然而,北京二中院在利用微信查控财产时,发现仍存在“法院通过系统查明被执行人的微信存款后,只能冻结,不能扣划。需要扣到案款账户时,仍得到深圳的腾讯公司住所地进行。

    因此,北京二中院司法建议中认为,虽能查明,但不高效;对被执行人微信存款的冻结,只能对已查明的数额进行冻结,不能超额冻结。被执行人常利用这个空子随意转移存款,进行消费;被执行人发现自己账户被冻结后,可以开立新的微信账户,通过新账户规避执行”等问题。

    《证券日报》记者看到,北京二中院司法建议,主要有:一、修定相关系统,尽快完成在线扣划;二、微信的系统现只支持对已查明金额的冻结,而被执行人的债务数额往往大于已查明的存款金额,建议微信修定系统,支持超额冻结;三、被执行人未完成法定义务,不应再开立其他账户规避执行。微信在适当时可建立被执行人备案系统,不允许未完成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开立新账户。

    腾讯财付通方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将针对此事与院方保持密切沟通。

(编辑 才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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