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董制度大变革
3 4

    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从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定位、优化独立董事履职方式等八个方面提出改革措施...>>详情

    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情

独董不再是花瓶?

    这次独董制度改革是上市公司刀刃向内的改革,落实起来面临很多挑战。必须加强全社会的宣传动员,督促上市公司和大股东、高管人员更新观念,接受新的独董履职模式。上市公司大股东要积极地与独立董事们合作,接受监督,把公司治理搞得更好,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向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目标大步迈进。...>>详情

    独董监督事项更聚焦、职能更优化、履职保障更充分、责权利更匹配、监督更有力……相关举措,必然会对充分发挥独董作用...>>详情

对市场影响几何?

    我国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中,几名独董被判按比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涉及金额过亿元,引起市场热议。《办法》在强调对独董不履职不尽责责任追究的同时,明确独董与非独董承担共同而有区别的法律责任。按照责权利匹配原则,针对性细化列举独董责任认定考虑因素及不予处罚情形,体现过罚相当、精准追责。

    “明确责任认定考虑因素及不予处罚情形,能够有效防止将独董的责任无限扩大化,防止专业独立人士由于独董权责不对等而有意规避,因特定事件出现独董离职潮。”田利辉认为,此次独董制度改革,不仅具有科学性,而且具有可行性,能够有效提升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