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包兴安
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为便于纳税人、贫困群众、扶贫工作者乃至全社会充分知晓脱贫攻坚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集中整理了在脱贫攻坚方面影响力大、适用面广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并在近日发布《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从6个方面梳理了101项推动脱贫攻坚的优惠政策,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的政策有48项。
《指引》显示,在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共4类15项优恵政策。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饮水工程等予以税收减免。
在推动涉农产业发展方面,共5类41项优恵政策。聚焦脱贫攻坚主战场,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在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方面,共2类12项优恵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发展、重点群体就业的税收支持力度。
在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方面,共4类15项优恵政策。引导金融资源流向贫困地区,对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允许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等。
在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方面,共2类13项优恵政策。在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扶贫捐赠方面,共5项优恵政策。
据悉,近期税务总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从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加强税务系统扶贫干部管理等方面,对税务系统做好扶贫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