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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只面值退市股诞生多管齐下破解退市难困局

2018-11-09 06:11  来源:证券时报

    11月8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称,依法依规作出中弘股份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这也意味着中弘股份成为首家因股价连续低于面值而被强制终止上市的公司。

    首只1元面值退市股的出现,体现了交易所对退市制度的严格执行,也会给上市公司带来警醒,能够有效促进公司价值的合理回归。

    回顾我国退市机制演变历程,总体上呈现相关制度规定不断细化、日趋严格,并向注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方向发展的趋势,退市标准更加多元、更加全面,这同样是境外证券市场的主流发展方向。

    从退市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看,现行退市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一是通过近年来多次退市制度改革,逐渐建立并强化了退市预期;二是退市指标不断完善,退市制度体系逐步完备;三是制度框架不断完善,绩差公司“钻空子”的机会越来越少。

    但是与成熟资本市场相比,我国资本市场的退市制度需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退市难”现象仍备受市场诟病。

    当下,市场各方已意识到退市对于一个资本市场的重要意义,但基于我国资本市场结构、投资理念的不合理,使得正常的退市制度一直得不到有效落实。

    怎样才能使证券市场在公司上市和股权交易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过滤器”的作用呢?

    记者认为,我国资本市场要真的走出“退市难”的困局,需要多管齐下破局。完善退市制度仅是其中重要的一环,更重要的是,退市制度应该与上市制度一起共同承担筛选优秀企业淘汰落后企业的责任,让优秀企业更好地发展。

    而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的完善不能脱离股票发行制度的进一步市场化改革。“退市难”其实是与“上市难”相对应的。只有通过建立市场化的准入标准,减少发行人进入市场的成本,才能减少按市场化退市标准终止公司上市时可能遇到的阻力。

    另外,退市规则只是资本市场整体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建立完整的资本市场制度体系应该是退市制度良性运行所必需的外部条件。

    公司因股价持续低于面值而退市并不等于破产或主体消亡。因此,对于退市的公司,应鼓励其聚焦主业可持续经营,不应使其丧失后续融资的可能性。这需要进一步完善由场内公开交易市场、非公开交易市场、场外市场构成的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为上市公司退市提供必要的退出通道和出口,从而实现资源在资本市场整体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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