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曹沛原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强化林业重要战略实施金融保障、加大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金融投入、建立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政策配套体系及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多项具体措施。
广西是我国南方重要集体林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近年来,广西林业系统全力推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宁明县是崇左林业资源大县,发展林业产业的条件得天独厚。林业生产周期长、投入大,如何更好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怎样留住资源,把资源优势变成地方发展优势?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就相关话题采访了广西宁明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陈家宇。
记者:您如何理解《通知》的重要意义?
陈家宇:《通知》旨在通过金融手段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其对广西林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多重深远意义:
一是破解林业融资难题,吸引资金“活水”。林业生产周期长、投资大、见效慢,传统的信贷产品往往难以匹配其需求。相关政策通过创新林权抵押贷款、探索未来收益权质押、延长贷款期限等方式,旨在打破林业融资的瓶颈,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林业领域,解决长期困扰林业发展的“钱从哪里来”的问题。
二是推动林业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政策不仅关注传统的木材培育,更强调对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特色产业的金融支持。这有助于延伸林业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带动林农增收致富,将广西的生态优势和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发展优势,有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三是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守护“绿水青山”。《通知》明确提出,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完善林业生态产品抵押价值评估方法。这意味着森林的水源涵养、固碳释氧、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可以被更合理地“定价”,并通过市场机制转化为经济效益,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生态保护提供可持续的内生动力。
四是保障国家木材安全,提升资源储备能力。广西是我国重要的林业产区。通过金融手段强力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对于培育大径级木材和珍贵树种、优化木材供给结构、减少对天然林依赖、维护国家木材战略安全等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五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活发展潜能。金融支持的加强,与广西正在推进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如稳确权、扩流转、强产业、活金融)相得益彰。这有助于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林业,进一步释放林权制度改革带来的红利。
记者:请您简要介绍贵行在支持林业发展方面的现有举措和成效。
陈家宇:在推广林权抵押贷款方面,我行积极受理林农及林业企业的林权抵押申请,将用材林、经济林、苗木基地等资源转化为可抵押的资产;简化评估流程,与第三方评估机构合作,合理确定抵押价值。截至今年8月末,我行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8524万元,支持3家林业经营主体。
在开发特色信贷产品方面,针对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推出“兴林贷”“八角贷”等专项产品,提供延长贷款期限3年至5年、设置宽限期、循环授信等灵活方式,匹配林业生产现金流。截至今年8月份,我行发放“林农贷”3360户、贷款金额33325万元,支持“八角贷”153户、贷款金额2586万元。其中中长期贷款25944万元,占比77.85%,切实减轻了林农的短期还款压力。
在支持林业产业链融合方面,我行支持种植环节,还将信贷服务延伸至林下经济(如林下种植中草药、养殖畜禽)、林产品加工(如木材加工、香料提炼)、森林生态旅游(如民宿、康养项目)等全产业链。成功支持了木材加工企业30家,贷款余额3.43亿元;支持中草药种植37户,贷款余额317万元;支持香料种植147户,贷款余额956万元。
记者:《通知》强调加大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金融投入,贵行将如何支持地方特色林业产业?
陈家宇:针对宁明县的资源禀赋,我行采取以下差异化、创新性的策略,支持地方特色林业产业发展:
一是支持木材加工产业。聚焦“延链提质”,推动绿色升级。宁明县木材资源丰富,支持重点应从简单的原材料采伐向精深加工和全产业链升级。
二是支持林下经济。聚焦“一县一品”,打造特色品牌。宁明县林下资源多样,支持关键在于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
三是支持生态旅游。聚焦“文旅融合”,激活绿色动能。依托宁明花山岩画世界文化遗产、边境风光、森林资源,支持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
四是跨产业协同与综合服务。一方面打造“林业产业融合示范项目”。支持集林下种植、加工体验、生态观光于一体的综合性项目,对此类项目提供银团贷款或项目融资。另一方面,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包”。不仅提供贷款,还为林业企业提供支付结算、代发工资、财富管理等一揽子服务,提升客户黏性。同时,利用大数据分析企业上下游链条,为其推荐客户。
记者:在完善政策配套体系方面,贵行希望地方政府提供哪些支持以更好地推动林业金融工作?
陈家宇:基于《通知》精神及行业实践,我行希望地方政府在完善政策配套体系方面提供以下关键支持,以共同推动林业金融工作迈向新台阶:
建立健全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一是建议设立林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由财政出资设立,对金融机构发放的林权抵押贷款等形成的坏账损失,按约定比例(如30%至50%)进行补偿,能极大缓解银行“不敢贷”的顾虑。二是希望地方政府推动辖内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优先为林业小微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提供担保,并适当降低担保费率。银行、政府性担保机构、政府风险补偿基金可探索风险分担的“政银担”合作模式。
完善林权配套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林权评估体系是基础。希望地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能牵头制定或推荐本地区统一、规范、操作性强的林权价值评估指引或标准,明确评估方法、参数选取和收费标准,培育和引入合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提升评估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规范和完善林权流转交易平台是关键。希望地方政府能完善或建立区域性林权交易中心(平台),规范林权流转程序,畅通林权流转和市场处置渠道。这能有效解决银行贷款后抵押林权“处置难”的问题,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搭建融资对接与信息共享平台。一是希望地方林业主管部门能够建立健全林业领域融资需求项目库,并及时向金融机构共享。项目库应包含林业企业、专业合作社、规模经营大户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融资需求等,这能极大提高银企对接的精准度和效率。二是建议建立由地方政府牵头,林业局、银行机构等参与的金融支持林业改革发展工作会商机制,定期沟通协调,解决政策落地中的堵点难点,共同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优化林业产业布局与政策环境。希望地方政府能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制定清晰的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重点支持的林业产业方向(如林下经济、木竹加工、生态旅游、国家储备林等)和区域布局。这能有效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
(通讯员黄颖林钟永欢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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