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郝飞
12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新疆金融监管局关于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农商银行”)及分支机构开业,开业机构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的属地监督管理。
《批复》核准新疆农商银行股权结构为:自然人股东9525户、持有股本145.44亿股,占股本总额的41.69%;法人股东849户、持有股本203.44亿股,占股本总额的58.31%。其中: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金投”)及其关联方持有股本45.8亿股,占股本总额的13.13%。新疆金投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金融属性的国有独资公司。
《批复》核准新疆农商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等。
新疆农商银行获批开业并非一蹴而就。此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已通过“分步走”战略推进农信改革,先后完成南疆四地州地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整合,为组建省级法人农商银行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梳理相关信息后发现,地方国企尤其是具有金融属性的地方国企参与省级农商银行组建,已成为全国农信改革的普遍趋势。比如,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度参与辽宁农商银行组建,目前持股比例达99.09%,成为绝对控股主体。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入股内蒙古农商银行,持股12.93%。
一位农信机构资深从业者对《农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具有金融属性的地方国企参与省级农商银行组建,是适配“一省一策”农信改革导向的关键举措,核心价值体现在依托国资平台的资源统筹与公信力优势,助力农信机构破解长期存在的股权碎片化难题,搭建更规范的现代金融企业治理框架,为农信改革提供稳定支撑。
金融行业资深从业者、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认为,具有金融属性的地方国企参与省级农商银行的组建,对后者长远发展有如下促进作用:一是强化资本实力与抗风险能力。地方国企入股,可快速补充其核心资本,夯实其风险抵御基础。二是赋能专业管理与资源整合。依托国企成熟的管理体系与产业资源,可助力农商银行引入先进管理经验,搭建多元化业务合作场景,突破传统业务局限。三是赋能普惠金融与战略落地。凭借国企本土资源与政策协同优势,助力农商银行聚焦“三农”主业,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度,推动区域金融与经济深度融合。
(编辑 汪世军 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