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豪悦
《证券日报》获悉,近期,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针对旗下平台爆款热歌原版歌曲被恶意蹭热度的“洗歌”侵权行为,该行为严重扰乱我国数字音乐市场竞争秩序,损害音乐人与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据相关行业人士表示,“洗歌”是指其他竞争平台推出与某原版歌曲同名的“山寨”歌曲,并通过混淆歌手名、歌词内容、歌曲整体核心表达、歌曲调式、速度、编曲配置、旋律动机、曲调结构等各种雷同的表达形式,恶意误导音乐平台用户将假冒歌曲混淆误认为原版歌曲。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据法律从业者表示,通常歌曲受到大众关注度较高或达到一定热度才会被其他竞争平台进行“洗歌”搭便车,而这种行为与文学和媒体领域中的“洗稿”、短视频领域的“二剪”本质相似,可能对原创作品造成侵权。该法律从业者强调,音乐行业的“洗歌”行为实际上已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原创歌曲凝聚着音乐人的坚持与心血。近年来,一直被音乐行业深恶痛绝的“洗歌”等侵权盗版行为通过流水线的生产方式逐渐形成不良产业化,不仅严重侵害原创音乐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严重阻碍中国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保护音乐版权是维护音乐产业健康良性发展、激发音乐人创新创作活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数字音乐平台应当共同肩负的义务。
(编辑 张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