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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7月18日,华源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近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向华夏银行吴江支行购买了结构性存款,期限12天(起息日为2025年7月17日,到期日为2025年7月2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61%。
(编辑 任世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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