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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推行满十年 业内呼吁进一步市场化

2018-08-20 07: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陈其珏

    今年是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推行的第十个年头。尽管现行机制较改革前有了很大进步,但仍未完全达到市场化改革的目标。业内专家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最快今年四季度最晚明年,成品油定价机制有望再度改革,改革的方向无疑是进一步市场化。

    2008年11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拟定并获批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首次公布,主要内容是:将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

    2013年3月26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则缩短了调价周期,将成品油计价和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取消上下4%的幅度限制。

    2016年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决定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调控上下限。调控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

    “目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是在1998年、2000年、2001年三次原油、成品油价格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形成的。之所以要进行改革,是因为政府定价已不合时宜,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趋势。”中国油品加工及流通产业俱乐部秘书长刘心田告诉上证报记者,从1998年到2008年,成品油定价实现了从“完全计划”到“计划、市场相结合”的成功转变;而从2008年到2018年,成品油定价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升,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首先是成品油定价、调价并不能真实反映市场情况。在他看来,目前成品油调价依据仍为国际原油变化率。虽然多数时间成品油与原油保持较强同步性,但两者仍为不同属性商品。前者受供需的影响更大,后者对国际经济、政治、金融形势等更为敏感。找油网数据显示,2018年6月下旬至8月上旬,国内柴油批发价格走势和WTI原油相关度不足0.3,甚至一度走势背离。这种背景下,定价机制并不能真实反映市场情况。

    “其次,现有定价机制对产业链条未能实现‘平等对待’。”刘心田表示,目前机制下,唯有网点终端利润较高、风险可控。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山东民营炼厂二季度以来却面临炼油加工原料成本高、销售价格低、利润微薄的窘境,7月中旬整体开工率仅53%。中石油、中石化等也受到市场需求不景气的影响。由于调价锁定的是原油,市场竞争、供过于求的红利未能完全传递给消费者。

    最后,刘心田认为,中国自己的原油期货SC原油尚未成为定价机制的参考调价标准之一。近年来,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生物柴油等新型成品油市场份额逐步提升,定价却未细分。近三年来原油的进口配额管理进一步放开,但走私成品油问题却仍存在。这些都是现行机制留下的遗憾。

    在刘心田看来,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针对成品油的税改,可以视为成品油管理又一次全面改革开始的信号。预计最快今年四季度、最晚2019年,成品油定价机制有望再度改革,改革的方向无疑是进一步市场化,从“计划结合市场”转向“市场结合计划”。

    “对于现行机制,国家发改委多次提到要进一步完善,推动成品油零售市场更加市场化。”中石油集团一位内部人士表示,现行机制的一大弊端在于调价周期仍较长。“10个工作日相当于两周时间,国际油价在此期间可能本身变化就很大。一旦遇到长假,调价周期就更长。”

    他认为,如果要真实反映市场情况,调价周期应缩短到5个工作日或一周内更合适,或者按自然日的周期来调整,目的就是让市场价格的联动反应更快速灵敏。

    中国油品加工及流通产业俱乐部另一位专家建议,新一轮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应考虑三个层面,从三个角度突破。首先要考虑终端消费者,新定价机制要破题“周期区域价格的合理化”。价格最终不应是定出来的,而应该是“发现”出来的,这样才能真正被市场尤其是消费者接受认可。

    其次,要顾及产业链上生产商、经销商、服务商等各方的利益,破题“利益链条的合理化”,不能人为制造产业链的“贫富分化”,应通过规划引导和市场调节来打造科学的价值链。

    最后,要关注国民经济,破题“价格的平稳健康化”。“成品油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各个层面,甚至关乎幸福感,价格既不是越低越好,也不是越高越好,而是越平稳越好、越健康越好。”该专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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