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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债转股实施主体争相布局 明年有望全面开花

2017-12-29 01:15  来源:证券日报 傅苏颖

    ■本报记者 傅苏颖

    新一轮市场化债转股在今年加速落地,实施主体不断扩容,呈现多元化特征机构,项目签约和落地规模也不断刷新。与此同时,有业内人士提出,相关法律规则需要进一步细化,市场化债转股实施后对银行等实施主体的资本消耗等问题有待明确。

    建行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实施的“排头兵”,它的表现成为反映今年各大机构积极落实债转股的一个缩影。截至12月14日,建行已与46家企业达成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意向,签订了总额5727亿元的框架协议,其中12家客户落地资金853亿元,签约金额和落地金额均处于领先地位。已落地资金集中在钢铁、煤炭、有色、化工等行业。根据当前的项目储备情况,建行预计2018年签约企业数量有望超过70家。

    债转股实施主体

    多元化特征凸显

    在此轮市场化债转股中,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表现十分抢眼,截至目前,四大行的债转股实施机构全部落地。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商业银行本身对银行信贷业务比较熟悉,银行系债转股实施机构落地,有利于债转股工作更加专业、更有效率地推进。成立专门的子公司来持有企业股权,一方面可以合理规避《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不能直接持有企业股权的规定,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做好子公司与母银行的风险隔离。

    除此之外,银监会于2017年8月7日下发的《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债转股实施机构的再扩容提供了政策支持。董希淼认为,上述办法正式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依此发起设立债转股实施机构,有利于加快债转股实施机构的设立。

    与此同时,在上一轮债转股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AMC)也继续发力,地方AMC不断涌入,债转股实施主体多元化特征凸显。

    11月18日,中国信达牵头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实施的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市场化债权转股权项目完成债转股工商登记变更。

    中国信达相关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截至目前,中国信达已经调研债转股项目超过50个,包括中国重工在内的债转股项目4个已经完成,转股金额63.2亿元,转股方式全部为收购金融机构对企业的债权,然后转为普通股,另有十几个项目正在进行中。

    董希淼分析认为,债转股实施主体的多元化,将可能改变目前债转股市场不温不火的状态,使债转股市场能形成一定竞争局面,这一方面有利于企业面临更多的选择,从而形成较为合理的价格,另一方面有利于多个主体共同推进加快债转股进程,从而有利于企业降低杠杆率。

    助力企业降低杠杆率

    本轮市场化债转股强调市场化、法制化运作。在项目的选择上,各个机构也要遵循这一原则,同时也有一定的侧重。

    以建行为例,建行当前债转股标的企业多为钢铁、煤炭、化工、有色、机械、建筑、交通等传统行业中的龙头企业。这种债转股对象选择方式体现了降杠杆的内在要求,一是当前杠杆风险主要集中在传统行业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二是对大型企业实施债转股可以形成比较明显的规模效应;三是拥有优质资源的大型企业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这类企业迫切希望引入长期资金,尤其是股权类资金,以置换即将到期的高成本债务,从而迅速降低财务负担,缓解资金链压力,化解高杠杆风险。

    市场化债转股将直接降低企业杠杆率和融资成本。市场化债转股的直接效果是通过增加股东权益降低债务规模迅速降低企业杠杆率,同时,已落地债转股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偿还企业在利率高企或经营困难时举借的高息债务,可以明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

    随着企业杠杆率与财务成本的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必然下降,这有助于企业信用评级的提升与总体融资条件的改善,进而在中长期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另外,在中长期看,市场化债转股可有效抑制杠杆率和融资成本的反弹。经营困难的高杠杆企业大多在经济扩张期存在兼并扩张过度,多元化经营不审慎等问题。

    在经济下行期,前期依靠加杠杆实现的大量投资变为低效产能,盈利能力低下,而庞大债务带来的还本付息压力则不断积聚,导致企业陷入困境。如果不能有效清理落后产能,即使因债转股资金的注入暂时缓解了企业的债务负担,低效产能的存在也可能带来新的加杠杆压力。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市场化债转股方案中一般均包含了资产重整计划,要求企业清理低效资产,剥离辅业、突出主业,强化核心竞争力。

    随着低效产能的清理,企业一方面可以彻底摆脱与历史包袱紧密相连的债务负担,有助于在中长期抑制杠杆率的反弹;另一方面随着聚焦主业,发挥优势,其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望显著提升,这对于增强资本市场对企业的信心,持续改善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大有裨益。

    相关监管规则

    仍在制定完善中

    “本轮市场化债转股的一个突出特点在于,洽谈双方签约金额比较高,但真正落地却面临困难,一定程度上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局面。”董希淼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前,国家发改委官网9月22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各类债转股实施机构已与77家企业签署市场化债转股框架协议金额超过1.3万亿元。另有券商报告测算,市场化债转股只有不到14%的项目已经执行。

    董希淼认为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对于企业来说,债转股并不是一个容易做出的决策,如果实施,其公司治理的很多方面可能会因此改变;其次,就银行而言,在股权管理、专业化队伍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一些挑战。目前几家大型银行旗下的债转股刚刚起步,随着这些机构步入正轨,以及更多的市场主体加入进来,如果相关政策能够充分支持,下一步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步伐可能会加快。

    董希淼认为,从政策上看,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银行被动持有股权的资本占用,两年内风险权重为400%,两年后是1250%。如果企业股权交给银行的子公司持有,那么并表后是否对银行资本有消耗,需要监管部门制定债转股相关细则加以明确。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市场化债转股作为一项新生事物,由于横跨股权和债权,业务链条较长,监管规则仍在制定完善过程之中。尤其,随着资管新规的下发,未来资产管理行业将面临更为严格的统一监管,打破刚性兑付是大势所趋,期限较短且有较高固定收益的资管产品也很可能逐渐淡出市场,这有利于投资者重建正确的资产管理理念,合理权衡风险与收益。对于希望获取较高股权收益的投资者,市场化债转股将成为其重要的投资选项,这十分有助于改善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的募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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